当前位置:主页 > back > 监狱强戒 >
热 门 文 章
1•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召开2023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2•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春训进行时 文化润检心 奋进新征程
3•【坊检特辑】坊子区检察院“检察护企”服务站揭牌成立
4•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新春走访送祝福 岁寒情深暖人心
5•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趣味运动会又来啦!
6•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开展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系列活动
7•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8•潍坊市检察院青年干警创新亮点第五突击队工作座谈交流会在坊
9•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功新时代
10•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凝聚巾帼力
最 新 文 章
1•增强法治意识,共同守护成长 ——省检察机关走进东营市利津县
2•【坊检特辑】坊子区检察院“检察护企”服务站揭牌成立
3•山东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到寒亭区检察院开展调研座谈
4•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预防性侵家长课堂开讲啦“青未了”与您一
5•潍坊市坊子检察院护企 为企业发展增添“法”码
6•潍坊市检察院青年干警创新亮点第五突击队工作座谈交流会在坊
7•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8•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一季度工作推进会
9•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功新时代
10•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检察+工会” 协力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沂水县司法局:缓刑不是绝对自由 违反规定收监执行

近日,临沂沂水县司法局收到罗庄区人民法院对罪犯王某作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王某户籍地为临沂市沂水县,2021年1月14日,因诈骗罪,王某被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齐鲁法治(临沂讯)于清林  近日,临沂沂水县司法局收到罗庄区人民法院对罪犯王某作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王某户籍地为临沂市沂水县,2021年1月14日,因诈骗罪,王某被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判决生效后,2021年2月19日,王某未按期到执行地司法局办理报到接收手续受到警告一次。2022年4月29日,缓刑考验期内王某无假私自越界外出再次受到警告一次。经教育仍不改正,2022年6月7日,王某第三次违反规定,无假私自越界外出多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提请对王某撤销缓刑的建议书,并将撤缓建议材料送达罗庄区人民法院。罗庄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了对王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
    法律不是儿戏,缓刑不等于自由。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一旦违反,面对的将是法律更为严厉地惩罚!

责任编辑:于清林

分享按钮

友情链接

至顶 中部 至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