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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嘉祥县委依法治县办会同县委巡察办共同推动建立法治建设巡察制度,联合出台《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的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县委巡察范围,实行一并巡察、一并反馈、
齐鲁法治(济宁讯)李春军 为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中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作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济宁嘉祥县委依法治县办会同县委巡察办共同推动建立法治建设巡察制度,联合出台《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的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县委巡察范围,实行一并巡察、一并反馈、一并整改。从全县党政机关公开选聘29名法治建设巡察员,建立法治建设巡察员人才库,提升法治建设巡察工作专业化水平,深入查找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倒逼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县委依法治县办结合被巡察单位的特点,提前分析研判,以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为抓手,精准制定法治建设巡察清单,围绕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行政执法开展情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使用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及设立公职律师情况、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等方面,细化为11大类45项内容,列入《法治建设巡察考评指标》。法治建设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形成问题共享、整改共促,强化结果运用,明确整改期限。
下一步我县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聚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标准,深入查找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精准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让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法治嘉祥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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