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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与辖区司法局举行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共同签订《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检调对接流程
齐鲁法治(济宁讯)于清林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与辖区司法局举行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共同签订《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检调对接流程,推动检调对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仪式上,任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兰军,任城区司法局局长张波共同为“济宁市任城区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并为受聘的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书。随后,参会人员就下步工作开展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检调对接工作是适应新时期刑事犯罪结构变化,践行检察为民理念,以能动履职助推诉源治理的创新之举,也是凝聚各方合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力诠释。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将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将释法说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多措并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诉源治理,自觉将“检调对接”工作与服务中心大局工作有机结合,认真谋划、共同推进,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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