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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平度市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创优工作第三次推进会暨平度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现场会。
齐鲁法治(青岛讯)吕高波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创优跃升,8月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平度市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创优工作第三次推进会暨平度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现场会。青岛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志远出席并讲话,平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栋致辞,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庭庭长王婧华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任务,青岛中院环资庭全体干警,各区(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分管院领导及环资审判部门负责人参加。
参观了平度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
会上,全市十个区(市)法院介绍了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建设情况和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会议对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创优工作第一、二阶段进行了总结,部署第三阶段任务。会议指出,前两次推进会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断提升府院联动工作实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修复为主”原则,全面建成补种复绿、增殖放流两类共二十个生态修复基地,实现青岛市替代性修复基地全覆盖。平度法院率先建成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为公众提供可参与、可体验、可传播的法治教育和体验平台,为全市法院作出良好表率,各区(市)法院要学习平度经验做法,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在环境资源审判创优工作第三阶段,要充分认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推进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工作室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宣教基地、替代性修复基地、巡回审判工作室公开审理案件、开展普法宣传及警示教育,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件审理及生态环境修复、耕地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建设工作,在8.15全国生态日期间大力开展系列司法宣传活动,巩固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实质化运行成果,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美丽青岛、美丽山东、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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