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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至26日,省法院民一庭庭长戴磊一行到东营法院调研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地查看了利津县法院陈庄法庭、垦利区法院永安法庭、广饶县法院大王法庭,并召开座谈会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9月25日至26日,省法院民一庭庭长戴磊一行到东营法院调研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地查看了利津县法院陈庄法庭、垦利区法院永安法庭、广饶县法院大王法庭,并召开座谈会。两级法院相关领导分别陪同调研,部分法庭所在镇党委相关领导、司法所、派出所、矛调中心等负责同志及东营市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围绕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工作开展情况,人民法庭在多元解纷方面的经验做法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做了交流发言。
戴磊对东营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综治大格局,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凝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更强合力;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立足法定职责,能动履职,依法有序参与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要抓好主责主业,保证案件审判质效;要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要准确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定性,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学习,全面学习、全文学习、深入学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相关要求;要加强辩证思维,因地制宜的落实工作部署要求,抓住创建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要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务求创建实效。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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