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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午,申请人张某某将一面书有“奔袭千里执法如山 高效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王志康、李文龙、石凌志三名干警手中,激动地说道,“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及时
齐鲁法治(东营)李广森 10月28日上午,申请人张某某将一面书有“奔袭千里执法如山 高效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王志康、李文龙、石凌志三名干警手中,激动地说道,“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及时赶到陕西,我的钱真就没有了!”。
案情回顾
张某某与丁某某、武某民事借贷纠纷于2024年9月12日经调解达成协议,但是民事裁定书生效之后,丁某某、武某并未履行,张某某申请执行。在执行立案过程中,张某某提供财产线索,表示其一直在盯着被执行人停在陕西某停车场的两辆吊车,希望快速执行立案,以实现对被执行人涉案吊车的查封及实际控制。针对此种情况,执行局快速立案,案件于10月14日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
根据执行系统的反馈,被执行人丁某某名下有4辆吊车,其中2辆为申请执行人所提供财产线索。情况紧急,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局干警王志康等一行三人于10月22日飞赴陕西,当日14点抵达后第一时间到渭南市车管所查封上述两辆吊车,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联系执行干警表示被执行人武某的两辆吊车已经不在停车场,根据行车轨迹来看,正在向高速公路移动,吊车很有可能被售卖并且转移。面对此种情况,执行干警即刻追击,于当日17点40分在高速路口喊停两辆涉案吊车,开车的两个司机正是被执行人武某与吊车购买人李某,车辆已经售出,但是没有完成过户。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对明确告知武某执行过程中转移财产涉嫌构成拒执罪,但武某并未给出实质性的解决方案。随后,康某等三名案外人出现并表示:“这两辆吊车已经被我购买,并且我已经出售给李某,若是利津法院想要扣车,绝对不可能!”
申请执行人面对这种情况选择报警处置,为阻止事态升级,执行干警分头行动,一方面与案外人康某沟通,一方面与被执行人武某沟通,经过长达两个小时协调,案外人康某愿意将剩下的本案案款18万元一次性替武某交上,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取消报警并与被执行人武某一致同意将涉案吊车交由康某处置。此案执行完毕。
案情总结
“案情紧张一波三折 ,执行有力执法如山”是对本次执行行动的真实写照,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执行干警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赞扬,更是对利津法院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见证。东营利津法院将继续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守法律底线,为更多的申请人实现合法权益,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个角落。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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