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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助推诚信社会建设,近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拒执刑事自诉案件。
齐鲁法治(东营)李广森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助推诚信社会建设,近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拒执刑事自诉案件。
自诉人控告称,其与被告兰某、王某、某油品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各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10456114.3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兰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舒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兰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告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被执行人兰某未履行义务,亦未依法向法院报告财产。因被执行人兰某不履行义务,亦未依法报告财产,法院遂对其作出罚款决定,被执行人兰某扔不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达被执行人兰某住所及可能出现的场所进行布控,并发布预拘留公告,但均未找到兰某。
自诉人另控告称,兰某对拥有的财产权益提前规划,全部转移其子代为行使,实际仍为其所有,兰某及其家人的高品质生活仍然没有受到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自诉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被执行人兰某刑事责任,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听取了被告人兰某的辩解,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讯问,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
东营区委政法委打击拒执罪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山东胜东律师事务所、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山东东衡晟律师事务所、山东化之律师事务所、山东九坤律师事务所、山东鲁汶律师事务所、山东曦宁律师事务所、山东拓润律师事务所、山东瀛超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应邀旁听案件审理。
休庭后,东营区人民法院根据法庭举证、质证情况和该案实际,依法对被告人兰某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东风劲”执行工作品牌创建为载体,积极探索打击拒执罪新机制新路径,强力推动构建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打击机制,在执行局第三执行团队设立拒执罪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和审判。下一步,东营区人民法院将在工作专班领导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出台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不断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符合追诉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审理,形成打击合力,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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