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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庆云县人民法院随案执行的试点法庭,近日,庆云县人民法院庆云镇法庭在办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时,通过随案执行,及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高效化
齐鲁法治(德州讯)李顺花 德州市庆云县人民法院随案执行的试点法庭,近日,庆云县人民法院庆云镇法庭在办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时,通过随案执行,及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 进矛盾纠纷的快速高效化解。结案后刘某给庆云镇法庭送来的一面印有“执法公正、热情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
【案件经过】
原告刘某与被告3人原本系关系要好的亲戚朋友,2022年5月,因共同合伙经营的加油站股份问题产生了矛盾纠纷,导致双方关系紧张,积怨较深,甚至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的亲属关系,案件承办法官常青龙希望通过调解打开亲属间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但因双方抵触情绪严重,调解未果。常青龙法官决定开庭审理,通过当事人举证质证,双方当事 人对事实和法律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庭后,承办法官采用分别调解的方式引导当事人顾及亲情,并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纠纷解决方式,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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