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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评价办法》要求,开展2022年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评价工作,其中,东营中院被评为2022年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黄河国家战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加强城市节水载体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组织专家,根据《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评价办法》要求,开展2022年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评价工作,其中,东营中院被评为2022年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
近年来,东营中院成立节水领导小组,制定《水电管理办法》,推广应用节水技术,改造水房、卫生间用水设施,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和设施,安装使用国家标准的节水设施;倡导二次用水,引导办公楼雨水加排雨管到绿化带二次利用;加大管网查漏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查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节水宣传,张贴节水宣传标语并开展主题活动,营造节水型单位良好氛围,年用水量节约超过10000立方米。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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