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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市公安局在省内率先推出全市范围内跨所打印户口簿户政便民新举措。居住在开发区的王先生成为了新措施上线以来的第一波受益者。
齐鲁法治(烟台讯)于清林 近日,烟台市公安局在省内率先推出全市范围内跨所打印户口簿户政便民新举措。居住在开发区的王先生成为了新措施上线以来的第一波受益者。
王先生的户籍地为招远,他本人长期居住在开发区。因家里添丁,王先生在户籍窗口咨询新生儿办理户口时,得知我市已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一项跨所打印户口簿的公安便民新举措。若新生儿随省内户籍的父母办理落户,可在烟台市任一派出所就近办理,其中,如果父母户籍为本市的,还可以当场打印户口簿,不必回户籍地派出所打印。
得知这一消息后,王先生立即带着相关证明材料来到位于开发区警务服务大厅福莱派出所窗口办理新生儿出生落户,并当场拿到了盖着招远市公安局夏甸派出所印章的户口簿。王先生激动地说:“真没想到现在办户口这么方便了,省时省力又省钱,不然来回开车就得两个多小时。”王先生对烟台市公安局推出的这一便民户政新举措赞不绝口。
那么,市民应该如何理解“全市范围内跨所打印户口簿”这一新举措?具体又该如何办理呢?
据了解,这是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户籍“放管服”改革,创新推出的一项便民新举措。户籍民警通过系统调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实现部分户籍业务全市范围就近申请,相关数据网上流转,符合条件的办事群众可一次办结。
这里提到的“全市范围就近申请”,可以理解为,群众只要是具有烟台户口,在办理部分户籍业务时,可就近在全市的任一派出所内办理。其中的“部分户籍业务”是指以下两类户籍业务,一是新生儿在烟台市范围内办理异地出生登记的户口簿打印,二是具有烟台户籍的居民补(换)领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簿打印。
群众在办理上述两类户籍业务时,需要携带下列资料:
一、国内出生新生儿落户(父母需携带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2.结婚证(如非婚生育,需父母提交情况说明,随父落户,还需提交亲子鉴定报告;如父母离异,需提交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
二、户口簿补领:
1.户主申请或同户成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共同申请;
2.不便到场的人员可提交电子委托书(关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微警务”→掌上户籍室→电子委托书,选择办理地派出所,填写提交即可)。
三、户口簿换领(不包括项目变更):
户内成年人持原居民户口簿申请。
以新生儿在烟台市范围内异地出生登记的户口簿打印为例,新生儿的爸妈户口在莱州市,但长期居住在开发区,折返莱州办理宝宝出生落户手续非常不便。在新举措推行之后,父母可持办理材料,在全市范围内的任一派出所就近办理宝宝落户,并现场打印户口簿,真正实现“就近办”。只要办理者手续齐全,可当场办结,立等可取!
截止目前,我市户籍便民新举措已试运行三个月,全市共跨所打印576本户口簿,其中本市内异地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打印户口簿347例,户口簿补(换)领403本,户政业务办理越来越高效便捷,实现了公安政务服务“就近办、当场办、方便办、一次办”。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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