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
12月19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举行首例涉银行担保资产案件强制管理启动仪式。仪式现场,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及管理人宣读并送达了强制管理裁定书。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12月19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举行首例涉银行担保资产案件强制管理启动仪式。仪式现场,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及管理人宣读并送达了强制管理裁定书。交接现场,执行法官及法警对不动产进行腾退后,依法与管理人进行了交接。
申请执行人民生银行东营分行与被执行人吴某、管某、某商贸公司、某石油科技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对某石油科技公司名下的不动产进行强制管理。鉴于申请执行人对该不动产享有顺位在先的抵押权和查封权利,且根据现在市场状况和该案实际,暂时不宜对该不动产采取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等措施,东营区法院遂裁定对上述不动产进行强制管理,以所得收益清偿本案债务,并指定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管理人。
在司法实践中,现有的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处置方式往往只注重不动产的交换价值,而忽略了其使用价值。银行作为享有充分债权或担保物权的申请执行人,考虑到拍卖、变卖不成后以物抵债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管理成本等负担,往往极少接受以物抵债,从而使担保资产处置陷入执行僵局,既不利于不动产价值的发挥,又难以实现债权。
强制管理作为一种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不动产委托管理人实施管理,以其所得收益清偿债权的制度,可以作为走出上述困境的优选路径。考虑到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对强制管理缺乏系统的制度性规范,有必要创设在司法监督下进行强制管理的新模式。
今年8月,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始进行银行担保资产强制管理的调研论证,借鉴参考了国内部分法院的探索经验、最高法院案例、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规定及学术观点,以保证实体和程序上的周延。期间,东营区人民法院召开了由东营区地方金融局、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多家银行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的司法实务座谈会,对强制管理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分析。今年12月,东营区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民事执行中银行担保资产强制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操作规程从强制管理的启动与终结、强制管理的主体、对象、适用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使强制管理程序的适用做到有据可依,以期在发挥担保物权功能与价值的同时,实现银行债权的最大受偿率。
创设银行担保资产强制管理模式,是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改革攻坚道路上的创新举措之一。下一步,东营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先行一步、主动作为,不断创新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以建立涉金融债权执行长效机制为契机,做实护航职能、做优营商环境,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于清林
联系我们:0531—83146857 |
地址:齐鲁法治网-齐鲁法治网 |
邮箱:3011391783@qq.com |
电话:0531—83146857 邮箱:3011391783@qq.com Copyright @ 2022-2025 by www.qlfzw.cn. all rights reserved 齐鲁法治网网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技术支持:山东警讯传媒有限公司 |
鲁ICP备20024717号-4 |